首页 > 重庆 > 正文
5岁女童放学途中被“抢”走,“抢人者”居然是她的爸爸
10-13 18:56:06 来源:第1眼-重庆广电

第1眼-重庆广电消息,这段时间,合川区的许女士又气又急,9月30号下午,女儿在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,被人“抢”走了。这抢走孩子的人会是谁呢?

许女士今年25岁,在合川区一家商场做营业员,有一个5岁的女儿,目前生活在渝中区,由许女士78岁的爷爷照顾其日常的生活起居。每两天,许女士会从合川来到渝中区,陪伴女儿。9月30号的下午,许女士接到了爷爷打来的电话,许女士的女儿被人从他手里“抢”走了。

“抢”走孩子的不是别人,正是孩子的父亲何先生。孩子的亲生父亲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来带走自己的女儿呢?

女儿被父亲强行带走之后,许女士立即从合川赶了回来,78岁的爷爷摔倒在地之后并无大碍。报警后,在当地派出所,许女士查看了现场的公共视频,并通过民警联系上了带走孩子的何先生。何先生向民警解释说,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,只是带孩子回家玩几天,带走孩子的行为并没有违法。自己这样做,也是因为没有办法联系上孩子的母亲许女士,不得已而为之。

许女士认为,何先生的说法非常荒唐,她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强行带走孩子的行为,对五岁多的孩子更是一个伤害。

2015年,19岁的许女士通过网络认识了44岁的何先生,他们生活在了一起,但一直没有办结婚证。2016年5月,女儿出生了。2018年,两人分手。许女士说,女儿从3岁开始,就交给父亲何先生抚养,但到了女儿5岁,又变成了自己带孩子。这几年,双方关于孩子的抚养权、抚养费的问题,多次闹得不可开交。

许女士说,双方分手之后,在2019年8月,经过合川区人民法院的调解,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父亲何先生,这是双方第一次确定抚养权。到了今年5月,何先生到法院起诉,要求何女士支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10万元。经过法院再次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:从今年5月10号开始,孩子变更由许女士直接抚养,何先生每个月有两次探视权,寒暑假,何先生可以和孩子一起生活。

何先生说,他没有料到抚养权变更之后,女儿被安排到了渝中区,由一位78岁的老人负责照料。这导致的后果是:第一,自己探视女儿很不方便。第二,由这位老人来照料女儿,他完全不放心。关于这些问题,他又和许女士产生了争执。最后,许女士将他电话微信拉黑。

许女士说,一切纷争的背后,都是因为自己后来的选择。女儿的问题只是何先生报复的借口。

李先生说,最开始他和何先生是朋友,许女士分手之后,他就和许女士走到了一起。李先生和许女士认为,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何先生找各种理由向他们发难。

何先生说,接下来他会让女儿生活在自己身边,然后到法院申请再次变更抚养权,他已经完全不放心把孩子交给何女士。

日常生活里的是是非非,我们无法去评说。我们只是觉得,5岁的女儿夹在父母的中间,经历了这么多的纷争,对她幼小的心灵是一种伤害。希望双方为了孩子,冷静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。

第1眼-重庆广电记者 尹恒

原标题:母亲哭诉:女儿放学途中被“抢”走

【免责声明】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“来源:上游新闻-重庆晨报”或“上游新闻LOGO、水印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视”等稿件均为转载稿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上游

举报
  • 头条
  • 重庆
  • 悦读
  • 人物
  • 财富
点击进入频道

本周热榜

汽车

教育

美家

楼市

视频

举报内容
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
获取验证码
请先完成短信验证
取消
确定